會長
(一)對外代表本系學會,並接洽學校各項活動事項。
(二)對內為本會行政之最高負責人,任命及領導本會所設之各部職。
(三)會長得依實際需求分配本會內各幹部職權與工作。
(四)需向本會傳達學校、主任、教官所交予之各項訊息。
(五)遇到一些須立即決定之事項,會長有立即決策之權力。
(六)做好傳承工作,以利將來學會之永續發展。
副會長
(一)協助會長處理各項事務。
(二)於各項活動結束一週內召開檢討會議。
(三)溝通各部門意見及衝突協調。
(四)會長不克行使其職務時,副會長得行使會長之職權。
總務
(一)保管及整理本會財務。
(二)管理本會資產,於會員會議報告收支明細表,向有關單位申請補助。
(三)記錄本會會費收支狀況。
活動
(一)排定本會各項活動之預定時間。
(二)負責本會各項活動之籌劃。
(三)負責協助各項活動之總召,審視各項活之企劃撰寫,並協助其排定各項活動之大表。
(四)與會長、公關搭配與外系之活動支援。
(五)負責活動之流程、人力分配及提供人力資源。
器材
(一)負責各項活動之場地設備租借。
(二)負責活動期間各項設備之操控與設備保管。
(三)協助活動之場佈。
美宣
(一)本會之各項文物與宣傳刊物之設計。
(二)負責系服與系徽之設計、完稿。
(三)負責各項活動之美編、場佈與道具之製作。
(四)負責新生手冊之設計、完稿。
文書
(一)負責會議記錄。
(二)資料整理及建檔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