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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輪機工程學系STCW操作級與管理級學分證明課程

依交通部航港局108年4月2日公告,自112年7月1日以後海事院校之畢業生需領有學校核發修畢之STCW公約操作級課程學分證明文件,始具航海人員一等輪機員參測資格;取得管理級課程學分證明文件者,使得參加管理級適任性評估。本系輪機操作級與管理級課程,業經交通部航港局海事教育課程審查小組核可,相關核可科目整理如附件所示。若同學修畢本系訂定之操作級課程,始得申請操作級課程學分證明書;若修畢操作級課程後,再修畢本系訂定之管理級課程,始得申請管理級課程學分證明書。預計影響年度為108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學生,延畢、休學、轉系、轉學等同學請注意畢業時間。敬請各位同學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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